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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20 作者:
鞍山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专业知识,具备一般电子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能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岗位,从事产品开发、设计、生产或管理等工作,富于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习能力、健康体魄等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五年之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2)具有扎实的电子信息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解决电子信息领域较为复杂的工程问题。

(3)能够关注前沿技术与行业需求,创新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4)具备良好的交流及团队合作能力;在工作团队中,能作为主要成员发挥骨干作用。

(5)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加知识储备和提升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达到以下目标:

毕业要求1:品德修养

1-1 政治立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全的人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1-2 个人修养:注重人文素养,具有科学精神、职业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1-3 社会格局:树立法制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能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工作中能够综合考虑法律、环境、社会、文化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影响。

毕业要求2:专业知识

2-1 基础知识:掌握数学和相关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具备基础扎实的电子信息专业基础理论,掌握必备的解决电子信息领域基本问题的理论和方法。

2-2 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电子信息专业包括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在内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电子信息等行业相关工作的实践知识,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实际经验;熟悉国内外与电子信息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国际惯例。

2-3 通识知识:具备文学、艺术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具备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掌握通识美育知识以及适当的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知识。

毕业要求3:专业能力

3-1 专业能力:掌握电子信息专业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丰富的电子信息领域工作经验,能够准确陈述和处理专业事项,撰写专业工作报告,养成职业判断能力,提升专业水准,具有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3-2 实践能力:掌握电子信息专业的实验技能和实践顶岗能力,能够通过各种专业实验和专业实习,具有利用专业实验设备(或专业实践)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为上级管理者提出合理化建议。

3-3 综合能力:能够利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本专业领域内的实际问题和现象进行分析和解释,并尝试改进以得到合理有效结论的实践创新能力;具备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手段进行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信息获取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理论与实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学习提高以及知识转化与应用能力。

毕业要求4:综合素质

4-1 专业素质具备电子信息行业人员职业素养,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对专业领域的现象和问题进行独立思考,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专业看法和见解。

4-2 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沟通能力;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能够胜任不同成员担当的角色与职责,善于合作共事,能够在团队中独立或合作开展各项工作。

4-3 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以及社会人际关系。

毕业要求5:创新发展

5-1 创新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能够积极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了解电子信息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不断增加知识储备和提升能力。

5-2 反思能力: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能够根据电子信息专业领域的需求,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锻炼,能够创新性地给出相关问题的可行性解决方案。

5-3 创业能力:能够对本专业的交叉学科领域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具有较强的创业意愿,能够利用自身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进行创业。


三、学制、最低毕业学分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

本专业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170学分。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教学环节,修满应修最低总学分,且符合《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专业核心课程

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有电路原理、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嵌入式操作系统、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算法与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数字信号处理、EDA技术、单片机与嵌入式系统。